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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日期:2023年04月10日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规范》、《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河南大学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河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安排与形式


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落实。


二、复试与录取组织管理


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并组织成立本单位“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监督小组”。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 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


时间:411日 上午09:00-11:00


地点:河南大学郑州校区九章学堂南楼C417


(二) 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412日 上午 8:30-10:00 加试科目一


10:00-11:30 加试科目二


地点:河南大学郑州校区九章学堂南楼C204


(三) 专业复试


面试环节


时间:411日 下午13:30-17:00


地点:河南大学郑州校区九章学堂南楼C417


技能测试环节


时间:411日 下午18:00-20:10


地点:河南大学郑州校区九章学堂南楼B405


四、复试通知方式


调剂复试通知方式以研招网系统内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报到与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3.凡是军校考生,属于教育部统招性质的,须提交有关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


4.若考生在2022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报到时,所有复印件及有关证明交给学院,以备学校复试期间抽查复检。应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六、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技能测试,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及格,不予录取。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单独打分,成绩以百分计,按照比例计入总成绩。


2.专业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3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按照比例计入总成绩。


4.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实践动手能力,成绩以百分计,按照比例计入总成绩。


七、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和公示


根据学校有关总成绩计算的要求和我院专业特点,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计算完成后公示总成绩并上报学校核准。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分/5)×0.6(面试分*0.6+外语测试分*0.1+技能测试分*0.3)×0.4


八、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


九、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2.监督。学院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监督电话:15937105487;邮箱:aiykbgl@163.com


十、学院复试联系人


陈老师,办公电话:0371-6536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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